出口美國清關全程及相關注意事項涉及多個環節,以下是對該過程的詳細闡述:
時間要求:報關行收到到貨通知后,如同時備妥海關所需要的文件,就可以在預備到港或抵達內陸點5天之內向海關申請通關。海運通關通常會在48小時內告知放行與否,空運會在24小時內通知。
申報方式:向海關申報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電子申報,一種是海關需要審查書面文件。無論哪種方式,都必須準備好所需要的文件等數據信息。
必備文件:
提單(B/L):提單上收貨人(consignee)的名字需要和后三種文件上顯示的收貨人統一,如果不一致,必須要有提單上的收貨方寫貨物轉讓書(Letter of Transfer),第三方才可以清關。
發票(Commercial Invoice):發票上需要顯示S/ & C/的名稱、地址及電話。
裝箱單(Packing List):裝箱單上同樣需要S/ & C/的名稱、地址及電話。
到貨通知(Arrival Notice)
熏蒸證書或無木質包裝聲明:如有木質包裝,需熏蒸證書(Fumigation Certificate)或 無木質包裝聲明(Non Wood Packing Statement)。
轉關:如果在內陸清關,需要提供轉關I.T.#(Immediate Transit Number)、生效日、出發地和中止地。內陸海關將使用I.T#控制并放行。
放貨:
碼頭/船公司放貨:碼頭與船公司是聯網的,如果運費預付且提單是電放,只要海關放行,碼頭就會自動放貨給卡車公司。美國客戶不需要來換單,所以美國代理無法扣貨。
內陸放貨:到內陸的貨,清關后船公司會給一個PICK UP#,代理拿到此號碼后通知進口商,卡車公司憑此號碼提貨。
及時清關:貨物到港后應及時清關,一般情況下,貨物到港30天內沒有及時清關,貨物就會進入G.O.倉庫,G.O.倉庫的收費標準非常高。
貨物限重:受到美國內陸點公路限重的影響,對重量的要求很嚴格,不同的港口會有不同的限重要求。一般小柜17.5噸,大高柜19.5噸。
進口單證要求:美國的關稅認定比較麻煩,如果有收到DDP的客人一定要提供最準確的品名和HS CODE。
代理資格審核:美國航線除了各家船公司,從事美國線運輸的正規貨代需要擁有在美國本土(FMC)注冊資質,并有NVOCC的正式編碼。一級貨代不一定是FMC注冊成員,要事先確認好,否則在美國運輸過程中發生問題不能得到相應的法律保護。
清關規則:美國當地貨代公司或是清關行要在船開前一周接收到有關進口所需單證及船公司的到貨通知。美國海關在船開前接收到出口國發出的ACE申請并審核通過,貨物方能托運。
ISF與AMS系統:美國ISF系統需要船開前72小時確認好,否則會影響清關;AMS系統也要錄入完全正確,否則會扣貨,產生額外高昂費用。
Bond與稅號:在美國,沒有Bond(進口商與美國海關之間的保證金)和稅號(Tax ID或IRS No.)無法清關。如果美國收貨人沒有Bond或不愿意使用,發貨人必須購買Bond,但稅號必須是美國收貨人的。
綜上所述,出口美國清關過程復雜且涉及多個環節,需要出口商、貨代、報關行等各方緊密配合,確保所有文件準確無誤,并嚴格遵守美國的海關規定和法律法規。